各学院:
为做好2021级新生落户受理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口须知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可自愿迁移户口;如若迁移户口,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沈阳建筑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致。
二、工作程序
(一)新生需准备的户籍材料
1、辽宁省外的新生(1)户口迁移证原件;(2)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和沈阳建筑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
2、辽宁省内的新生(1)家庭户口本原件;(2)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和沈阳建筑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
(二)请各学院上交户籍材料的同时下载《沈阳建筑大学2020级新生落户统计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报送纸质版一份。新生落户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bwc@sjzu.edu.cn。
(三)户籍材料收取时间(不包含双休日):2021年9月14日-9月22日, 9:00-11:00 14:00-16:00。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24692110 .
保卫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