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处室:
国家的十一月份“消防宣传月”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沈阳建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稿)》,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保证校园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特对十一月份“消防宣传月”活动和冬季防火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利用“消防宣传月”的时间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把秋冬季防火期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相关要求, 认真落实岗位责任,结合实际,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类制度、预案,全面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即: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二、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培训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板、微信公众平台、网站、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媒介开展消防宣传, 积极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在十一月份组织一次有师生参加的应急疏散演练,参加人数应不少于本单位师生总数的三分之一,地点可选在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楼、文体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场所,以便师生熟悉逃生路线和负责点位,掌握应急逃生自救技能。
学校保卫处消防科相关教师可讲解消防知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与保卫处联系。
三、全面排查,及时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自查、问题自纠、接受监督、责任自负”的意识,严格制度,严格管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排专人检查、巡视,检查工作要做到逐栋清查,逐事排查, 逐人落实,不存盲区、不留死角。
重点检查师生用电、用气。特别是在学生宿舍违章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的情况;检查教室、宿舍、活动场所、机房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存放场所消防设施情况;检查校内及周边林木茂密地域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后勤服务集团要督促物业公司将各区域靠近路边和墙边清理出一定宽度的防火隔离带。
希望各单位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坚决制止违章用电、乱接电源、乱扔烟头现象,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校园内未经审批禁止动用明火。
请各单位于 11 月 30 日前将应急疏散演练、教育培训和存在的火灾隐患等活动总结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保卫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 bwc@sjzu.edu.cn)。消防月活动情况将作为今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宗泽;联系电话:24692110.
沈阳建筑大学保卫处
2022 年 10 月 27 日